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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党支部党员考评制度

发布日期:2023-04-1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为了鼓励先进和增强支部内党员一定的竞争和危机意识,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同时对各党员进行考核,特制定本支部内党员考核制度。

1.党员必须参加党内生活。如:党日活动、党员大会、党员学习等。完成党支部所安排的非本人工作职责的工作。

2.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。

3.按照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,党支部成员根据每位党员一年来工作及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投票。

4.有下列行为的不能参评优秀党员:

1)不接受党支部交给的任务,或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党员;

2)由于本人工作不认真,或工作失误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;

3)在社会上有不良行为,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;

4)党纪政纪处分和党员评议中受到各种处置的党员不能评为优秀党员。

5.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投票。

6.向上级党总支汇报优秀党员评选结果。首先,把各优秀党员的基本情况整理、汇总好,以书面形式呈交上级党总支,由上级党总支审查批示。

7.公示优秀党员名单